阿维·螺螨酯PD20171162
- 登记证号
- PD20171162
- 农药名称
- 阿维·螺螨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22%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螺螨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4000-6000倍液 | 喷雾 |
本品应于柑橘树红蜘蛛始盛期施药,施药时应使作物叶片正反面、果实表面及枝干枝条充分均匀着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施药间隔20天。
本品是季酮酸类和大环内酯双糖类两种杀螨剂组合物,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有一定的渗透作用,可杀灭成螨、若螨和螨卵。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不可与其它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后立即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弃物不得污染水域、土壤等环境。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此药。5.赤眼蜂及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中毒急救: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处理,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和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