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71142
- 登记证号
- PD20171142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今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60克/升。草甘膦铵盐33%,396克/升。 2024年9月29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用药1次。2.稀释时请用清水,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3.每亩对水量为50—60公斤,不宜过多。4.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有利于药剂的充分吸收和充分发挥药效。5.视草情用药,对多年生杂草、顽固性杂草和较大的杂草,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
本品属于灭生广谱内吸传导性茎叶除草剂。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 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 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防除非耕地一年生杂草。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若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 新鲜处。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浓度360克/升。草甘膦铵盐33%,39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