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121111
- 登记证号
- PD20121111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双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6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6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3.3-5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后5-7天,混药土均匀撒施。 2、用药前一天将田水排干,保持湿润,用药后1-2天内放水回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水层切勿淹没秧苗心叶。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多种1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90天以上,每个作物周期使用一次。 2、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3、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沟溪,以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中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2、对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保存。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