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螨·矿物油PD20121092
- 登记证号
- PD20121092
- 农药名称
- 炔螨·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73%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30%
柴油4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用药前将药液摇匀,应在红蜘蛛发生初期用药:平均每叶有2-3头虫时开始用药,喷药时务必做到均匀周到,特别是叶背螨密集处。视红蜘蛛危害情况,隔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3次。本品对梨树、柑橘春梢嫩叶及25厘米以下的瓜、豆、棉苗、某些桃树品种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到上述作物上。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本品由矿物油和有机硫类杀螨剂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封闭气门的作用,对红蜘蛛的整个生长周期即卵、幼螨、若螨和成螨都有较好的效果。
1、高温高湿时应减少用药量(登记剂量范围内); 2、施药时应穿好防护服和戴手套等,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 3、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 4、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本品不可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增强抗性。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送医就诊; 3、如吸入,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送医就诊; 4、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勿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5、如发生中毒事故,请立即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勿与食物、饮料、种子、肥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