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92103-8
- 登记证号
- PD92103-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1
- 批准日期
- 95%
- 备注
-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奇峰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仅用于制剂加工,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场所。
草甘膦可防除农、林园艺中常见的杂草。对多年生深根杂草,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莎草、阔叶杂草非常有效。可广泛用于休耕地、作物耕种前、田边、路旁、飞机场、停车场、仓库及果树、茶树、林带等林果园中杂草的防除。
1.本品为内吸传导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物液滴飘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2.本品只靠杂草叶部吸收,兑水量不能太多,以免药液滴落,药效降低。 3.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草甘膦属低毒除草剂。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就医。
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