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嘧磺隆PD20121070
- 登记证号
- PD20121070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1
- 批准日期
- 40克/升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3-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春玉米3-5叶期,茎叶喷雾。 2、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大风天请勿施药。4、每季作物使用1次。
本产品由烟嘧磺隆原药配制而成。可用于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1、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2、制种田、甜玉米、粘玉米等特殊品种慎用。 3、施药4小时后遇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 4、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注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9、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中毒急救:眼睛及皮肤接触: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吸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 误服:不慎误食,及时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