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PD20121063
- 登记证号
- PD20121063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1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5-20克/亩 | 喷雾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间隔7-10天用药1次,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具有胃毒、触杀、拒食三重作用。在推荐使用剂量下,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对鸟、蜂、家蚕、水生生物毒性高,在鸟保护区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5.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误服,尚无专门解毒药,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