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PD20121056
- 登记证号
- PD20121056
- 农药名称
- 高氯·甲维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1
- 批准日期
- 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1%
高效氯氰菊酯1.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施药最佳时期: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2、施药时注意心叶和叶背面,尽量喷雾要均匀周到。3、视虫情轻重可进行补喷,两次施药间隔7天左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高效氯氰菊酯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的乳油制品,应用于甘蓝小菜蛾的防治,有较好的效果,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
1、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家蚕、鱼剧毒,应注意避免污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蜜蜂高毒,在开花作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
接触会引起头昏、恶心、呕吐、肌肉颤抖、行动失调、全身抽搐甚至昏迷。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应于干燥、通风、阴凉处保存。本品应加锁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