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丙·氯菊WP20120126
- 登记证号
- WP20120126
- 农药名称
- 烯丙·氯菊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宝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北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4%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1:10倍稀释,稀释液1.5毫升/立方米 | 喷洒 |
| 卫生 | 蝇 | 1:10倍稀释,稀释液1.5毫升/立方米 | 喷洒 |
使用前稍作摇动。本品应现配现用,配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喷洒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关闭施药环境所有门窗,0.5-1小时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产品是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的卫生杀虫剂,对蚊、蝇有控制和驱赶作用,适用于家庭、工厂、学校、宾馆、办公室、餐厅、畜牧场等室内场所。
1. 本品对鱼、蚕高毒,使用时要注意避免污染水源及养蚕场所。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2. 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使用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面罩、手套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勿饮食、饮水及吸烟。 3.不要向人、宠物、食物和餐具喷洒,禁止施用在储存、加工或食用的食物表面。施用时防止污染食物或饮用水。 4.药物储存在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5.本产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 6.使用前稍作摇动。本品应现配现用,配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 7.使用后注意通风,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并注意保暖并立即就医。 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然后用大量清水冲洗。 3.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并就医。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照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产品储存在原包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