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1019
- 登记证号
- PD20121019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8.7-13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初卵幼虫未发危害前喷药防治。在发生期每隔3-5天田间检查一次,发现有点片的要重点防治。喷药应在傍晚进行。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作用机制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具有较好效果。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