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70166
- 登记证号
- PD20070166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州市金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24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为害初期施用,将药剂喷到植株,视虫害的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有效成份是吡虫啉,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防治危害水稻的稻飞虱效果明显。
1.产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吡虫啉是烟碱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及水生生物高毒,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或酸性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空气流通;输氧,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催吐、就医生。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