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20997
- 登记证号
- PD2012099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英德西部爱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1.5-2克/亩 | 喷雾 |
1、在甘蓝蚜虫盛发期进行喷雾防治,施药时要注意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的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性作用,持效期较长。药剂作用于害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其麻痹死亡。
1、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蚕室、桑园、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施药时注意保护天敌和鸟类等有益生物。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此时不得吸烟、饮水、吃东西等,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按推荐方法使用安全,如发生全身乏力、肌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等,请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2、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不慎误服,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