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隆PD20120990
- 登记证号
- PD20120990
- 农药名称
- 苯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5-20克/亩 | 茎叶喷雾 |
1.冬小麦2叶期至拔节前均可使用,阔叶杂草2-4叶期为最佳施药时期。 2.在日平均气温10摄氏度以上,土壤水分充足时施药效果较佳,天气干旱,除草速度变缓,但不影响最终除草效果。 3.若冬后施药,且杂草较大或天气干旱时应采用推荐范围的高限。沙质土、有机质含量低且酸碱度高的土壤宜冬前使用。 4.严禁在大风天气施药,以免引起药液飘移到邻近其它作物上造成药害。
本品是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药液可被杂草根、茎、叶吸收并很快传导至杂草全株。可防除小麦田猪殃殃、荠菜、播娘蒿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90天以上。 2.该药活性较高,用药量较低,使用施药量要准确,喷洒时严禁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上。 3.禁止在间作、套种、混种其它作物的小麦田使用,禁止在周围种植敏感作物的小麦田使用。 4.勿用超低容量喷雾。 5.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以免喷雾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或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若误服,请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火源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