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20988
- 登记证号
- PD2012098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英德西部爱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批准日期
- 6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6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4-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应掌握在稻飞虱若虫孵化高峰期施药,常规方法喷雾,重点喷雾水稻中下部叶片和茎基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作用位点是害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注意对鸟类和天敌的保护。虾蟹套养稻田禁用,使用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 1、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若不慎误服,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