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氟铃脲PD20120975
- 登记证号
- PD20120975
- 农药名称
- 高氯·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批准日期
- 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1.9%
高效氯氰菊酯3.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1、在小菜蛾1-2龄幼虫高峰期,亩兑水50-60千克搅拌后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氟铃脲、高效氯氰菊酯配制而成的混配型杀虫剂,用于防治小菜蛾。本品进入虫体后,可抑制几丁质合成,使害虫不能正常蜕皮,拒食而死,也可抑制卵内胚胎发育过程中几丁质的合成,使卵不能正常孵化。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 2、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手册》规定使用。使用时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和脸。 3、本品对蜂、蚕、鱼虾等甲壳类生物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养殖区附近禁用。 4、因各地害虫抗药性不同,应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合理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皮肤过敏者避免接触。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