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70154
- 登记证号
- PD20070154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13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毒土法 |
1、水稻移栽前至移栽后20天均可施用,以移栽后5-15天施药最佳,水稻移栽后一天施药,除草效果最佳。 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保持3-5厘米的水层,施药后7天内不可漫灌,不可排水、串水。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并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如眼子菜、鸭舌草、节节菜、繁缕、野慈菇、矮慈菇、陌上菜、异型莎草、泽泻、马齿苋等。
1、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衣长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本品活性高,用药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3、视田间草情,本品适用于阔叶杂草及莎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4、本品对鱼有毒,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送医院。 2、皮肤接触:脱去被溅衣服。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3、发生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 4、误服:清醒时用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 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储存药剂的地方,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