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0920
- 登记证号
- PD20120920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3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5-50克/亩 | 喷雾 |
1.掌握在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或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亩用制剂量兑水40-60千克均匀透彻喷雾; 2.宜在早、晚或阴天施药,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本品为浅褐色透明或半透明均相液体,无明显可见悬浮物和沉淀,pH值为4.5~7.5,透明温度范围-5~54℃。2.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并具有一定的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3.本品对甘蓝上的甜菜夜蛾有较高活性,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蚕、鸟、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桑园、鸟类保护区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早期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误服,及时就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移至空气清新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