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0919
- 登记证号
- PD20120919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6-3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4毫升/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 辣椒 | 烟青虫 | 2-4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施药。2.建议于辣椒烟青虫卵孵化盛期施药,采用全株茎叶均匀喷雾,以药液欲滴未滴为度。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在辣椒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5.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为生物源杀虫杀螨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具触杀作用。能渗入作物表皮细胞,因而有较长持效期。通过阻碍害虫运动信息传递使虫体麻痹死亡。
1.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口罩,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全程禁止吸烟、进食。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蜜蜂、家蚕等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5.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1.急性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眼睛和皮肤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吸入应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2.勿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储存处需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