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敌草隆PD20220111
- 登记证号
- PD20220111
- 农药名称
- 噻苯•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1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质量浓度117克/升(噻苯隆78克/升,敌草隆39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4%
噻苯隆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脱叶 | 4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施药时期:1) 新疆地区:有效棉铃基本成熟、棉株进入自然衰老、营养生长进入停滞发育期进行脱叶处理(可根据棉花有效棉铃成熟度确定最佳脱叶时期); 2) 其它地区:当棉花吐絮率达到40%左右,进行脱叶处理。用药过早易影响棉花纤维品质。 2. 施药期间温度较高(夜间最低温度>12℃),棉花成熟度较好,可使用低剂量;反之使用高剂量。3. 配制药液时,先用少量水将药剂配成母液,再加入推荐水量,搅拌均匀,进行田间植株喷雾。每亩兑水30—50升。4.每季最多施用1次。
本品是两种脲类农药混合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通过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及抑制光合作用,使叶片枯萎脱落。做棉花脱叶剂,具有促使棉花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促使棉铃提前吐絮,提高棉花品质,提高霜前花比例。
1.本品的施用剂量和效果受施药期间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棉花成熟度、密度、品种等因素的影响,注意施药前后的气温变化,用药前后3-5天日最低温度≥12℃,更有利于本品充分发挥药效。2.建议不与其他农药混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剂加水稀释后,应于当天使用,久置后施用会降低药效。5.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免产生不良反应。6.施用应注意安全防护,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9. 药后24小时内降雨会影响药效,需要重喷。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17克/升(噻苯隆78克/升,敌草隆39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