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PD20220103
- 登记证号
- PD20220103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6%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1
- 批准日期
- 11.6%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6%
氯虫苯甲酰胺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14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移栽后田间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期施药,每亩兑水量30—60升。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和氯虫苯甲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杀虫机制主要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氯虫苯甲酰胺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激活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释放细胞内贮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本品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