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蝇胺PD20171093
- 登记证号
- PD20171093
- 农药名称
- 灭蝇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瑞喜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蝇胺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斑潜蝇 | 15-21克/亩 | 喷雾 |
| 黄瓜 | 美洲斑潜蝇 | 17.5-21克/亩 | 喷雾 |
本品对斑潜蝇的防治适期以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为好,注意喷雾均匀,如果卵孵化不整齐,用药时间可适当提前,7-10天后再次施药。本品在黄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以及内吸渗透作用,通过扰乱双翅目昆虫蜕皮激素的形成和释放,来抑制双翅目昆虫的蜕皮、成长,受影响的幼虫不能正常发育而死亡。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用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果佩戴隐形眼镜,摘掉隐形眼镜后再冲洗5分钟,迅速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最好采用“口对口”方式,立即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请医生诊治。 5.误服:如果误服者能饮水,让误服者饮用1杯清水,请勿引吐,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