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71079
- 登记证号
- PD20171079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洛阳派仕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7%。 2024年4月28日,增加山药甜菜夜蛾。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山药 | 甜菜夜蛾 | 6-1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使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山药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应于山药甜菜夜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1次,用水量每亩45—60公斤/亩,喷雾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是通过增强神经递质如谷氨酸和α-氨基丁酸的作用,从而使大量氯离子进入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而死亡,用于防治甘蓝、山药甜菜夜蛾。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2.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3.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4.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