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PD20170997
- 登记证号
- PD20170997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增加菊花霜霉病。 2024年3月26日,增加核桃树炭疽病。 2024年11月12日,增加石斛炭疽病、大葱紫斑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紫斑病 | 32-40毫升/亩 | 喷雾 |
| 核桃树 | 炭疽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石斛 | 炭疽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菊花 | 霜霉病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于黄瓜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一次;于菊花霜霉病发生初期用药,施药间隔7—10天;于核桃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10—14天施药一次;于大葱紫斑病发生初期用药,每亩兑水量30公斤,施药间隔7—10天;于石斛炭疽病发病初期用药,用水量20—40公斤/亩,间隔7—10天施药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天,每季最多施药4次;在菊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核桃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大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石斛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菊花、石斛、大葱等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吡唑醚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用于防治大葱紫斑病、石斛炭疽病、黄瓜和菊花的霜霉病、核桃树炭疽病。
1.施药时请穿戴保护性衣物,穿靴子、戴口罩、手套、眼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2.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皮肤并更换衣物,施药后彻底清洗可能受污染的器皿。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过敏者禁用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1.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接触眼睛,马上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再就医。3.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3.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4.运输和装卸时要轻卸轻放,防雨防潮,容器切勿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