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灭草松PD20170995
- 登记证号
- PD20170995
- 农药名称
- 2甲·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5%
- 登记证持有人
- 祥霖美丰生物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批准日期
- 3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30%
2甲4氯钠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及阔叶杂草 | 120-160克/亩 | 茎叶喷雾 |
在水稻4叶后至拔节前,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3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施药前排水,使杂草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1-2天复水正常管理。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莎草和阔叶杂草的茎叶处理除草剂,具有内吸和触杀双重作用,能有效地防除鸭舌草、矮慈菇、丁香蓼、陌上菜、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阔叶杂草及莎草。
1、施药时杂草植株大部分露出水面。 2、飘移雾滴对作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施药或避免药剂飘移其它作物上造成药害。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农药与皮肤接触或吸入。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4、施药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废水妥善处理,以免污染水源与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低毒,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 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