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70950
- 登记证号
- PD20170950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卓粤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备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5克/亩 | 喷雾 |
1.应于低龄幼虫发生初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使用本品后的甘蓝至少应间隔3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可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1)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有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备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