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二甲戊PD20170944
- 登记证号
- PD20170944
- 农药名称
- 吡嘧·二甲戊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3%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欣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批准日期
- 33%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晨环生物制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甲戊灵30%
吡嘧磺隆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药土法 |
施用时期: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以杂草1-2叶期为宜,保持水层3-5厘米,药后保水一周。用土量:150-225千克/公顷(10-15千克/亩)。 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除草剂,对常见的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能有效的防除稗草、鸭舌草、狼巴草、慈菇、异型莎草等水稻移栽田多种草,双子叶杂草,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对水稻安全,无药害。
1、严禁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2、施药时要求田块平整;漏水田,弱苗田慎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饮水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在鱼类、藻类等水生生物附近,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勿投入河流,池塘;施用后器械勿在河流、池塘中清洗;施药后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根据中毒症状实行治疗,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和粘膜;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后对清醒者可引吐,然后对症治疗。
1、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存时应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库房中,远离水源或热源。 贮运: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3、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