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嗪PD20170874
- 登记证号
- PD20170874
- 农药名称
- 噻虫嗪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8
- 批准日期
- 2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5.0-9.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4.0-6.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水稻分蘖期;小麦穗期、小麦蚜虫始盛期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每季使用1-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是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活性的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和小麦蚜虫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使用在水稻上至少应间隔21天才能收获,一季最多使用2次;使用在小麦上至少应间隔21天才能收获,一季最多使用2次。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产生。(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对鸟类和赤眼蜂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 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