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噁PD20170822
- 登记证号
- PD20170822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3%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8
- 批准日期
- 43%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炔噁草酮30%
吡嘧磺隆1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 |
1.使用时期:在水稻移栽前3-7天使用。 2. 田间管理:施药时水层为3-5厘米,保持5-7天。 3.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
本品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莎草(三棱草等)和幼龄稗草,包括野慈姑(驴耳菜),眼子菜(水上漂),四叶萍,狼巴草,母草,节节菜,鸭舌草,雨久花(兰花菜),萤蔺(水葱),牛毛毡,泽泻(水白菜),水莎草,异形莎草,三棱草和稗草等。
1.用药前,应详细阅读标签和说明书。 2.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3.在施药、排水时注意不让本品飘移到阔叶作物上。 4.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分。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 1、如不慎接触到皮肤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2、如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 3、如误服,及时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剂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