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0821
- 登记证号
- PD20170821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8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3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 效。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 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非耕地杂草等均有较好防效。 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无刺激作用。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 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 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 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