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170793
- 登记证号
- PD20170793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7%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佳田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8
- 批准日期
- 77%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6%
苯噻酰草胺7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药土法 |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采用药土方式施药。2、本品性质较稳定,土壤吸附性强,施药后药液大部分被吸附与土壤表层并形成处理层,避免水稻生长点与药剂接触,使其产生较高的安全性,不影响后茬生长,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
本品是苯噻酰草胺和苄嘧磺隆的混剂,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活性高,安全性高,施药后其药液在水中迅速扩散,并被杂草的根和叶片吸收,很快传到全株,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及细胞分裂和生长。主要用于水稻抛秧田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cm,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每次作物最多使用1次。2、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3、施药时要注意安全防护;4、要求施药田块平整,药后保水不宜过深,水层不可淹没禾苗心叶;5、本品须现用现配,配好的药液必须当天用完,以免药液降解。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苗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9、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