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腈PD20170776
- 登记证号
- PD20170776
- 农药名称
- 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8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 备注
- 2022年01月18日,增加向日葵菌核病。2022年04月24日,增加种子包衣;减少种薯包衣。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向日葵 | 菌核病 | 1050-1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400-6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玉米 | 茎基腐病 | 150-2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600-8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马铃薯 | 黑痣病 | 150-200毫升/100千克种薯 | 种子包衣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5.按登记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以1:50—100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即100公斤种子加水1—2升),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本品有效成分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作物的种传和土传真菌病害。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时,应戴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但不得在河塘中洗涤。7.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9.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10.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晰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如溅入眼中或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及无关人员等接触。勿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和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