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70773
- 登记证号
- PD2017077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8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移。兑水60-70升/亩定向喷雾杂草上。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配置药液时应用清水,不得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3.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5天内不得除草、放牧、耕翻等。4.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5.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6.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易引起火灾。7、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8、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