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20085
- 登记证号
- WP20120085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鲁鹏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4
- 批准日期
- 0.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点燃 |
1、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 2、点燃香圈尾端。 3、将香圈插放在香架上。 4、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碳粉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对室内蚊子具有驱杀作用。
1、按标示使用。 2、勿在电扇下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点燃时间和使用效果。 3、注意防火安全,勿使燃着香体靠近易燃品、易爆品、电源、火源。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4、贮存时避光、封好保存。不要与食物一起存放,防漏、防高温、防强烈振动。 5、本品对家蚕有高毒,禁止在蚕室、蚕房及附近使用,以免对家蚕产生危 害影响用。 6、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后洗手,使用时对房间保持透风。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如误服中毒或使用本品有不良反应,应携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 粮食、饲料、饮料、种子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