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0778
- 登记证号
- PD20120778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4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7-4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搅拌后叶子正反面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本品持效期长,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并具有一定的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持效期。对甘蓝甜菜夜蛾有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4.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