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20730
- 登记证号
- PD2012073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5-1
- 批准日期
- 1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6000-8000倍液 | 喷雾 |
| 萝卜 | 黄条跳甲 | 60-120毫升/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在害虫低龄期均匀喷雾防治。应在新梢有蚜率25%左右时开始防治,重点防治嫩梢,喷雾时叶面、叶背必须做到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本产品在柑橘树、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豇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防治柑桔树蚜虫、萝卜黄条跳甲、豇豆蓟马有较好的效果。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于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 2、施药前请搅拌均匀,充分溶解,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急救措施: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重者就医;吸入: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刺激不断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误服:不要引吐,并且不要通过嘴灌喂任何食品,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