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灵·咯·精甲PD20220082
- 登记证号
- PD20220082
- 农药名称
- 噻灵·咯·精甲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23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质量浓度200克/升(噻菌灵154克/升,精甲霜灵20克/升,咯菌腈26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3%
精甲霜灵1.8%
噻菌灵13.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茎基腐病 | 10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1.按推荐用药量,加入不超过用种量五十分之一的水(即按每100公斤干种子量取对应药剂,加水配成0.8—2升药浆)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最好在24小时内使用,以免产生沉淀物影响使用。4.在上述登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5.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和种子处理。
本品含有噻菌灵,咯菌腈和精甲霜灵三种有效成分。噻菌灵属于苯并咪唑类杀菌剂,能够抑制有丝分裂,具有内吸性,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咯菌腈为非内吸性苯吡咯类杀菌剂,抑制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精甲霜灵可抑制RNA的合成,抑制孢子产生和菌丝生长,具有内吸性,兼具治疗和保护作用。用于防治玉米茎基腐病。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长袖衣、长裤、防水靴和防护面罩等。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饮食、吸烟。配药及种子处理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施药衣物。2.不能与其他化肥、农药混合使用。3.不得将剩余药液倒入河塘湖泊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周边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并立即清理裸露在土壤表面的种子,严禁畜禽进入。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应依照当地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农药空包装,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帮助,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暴露的皮肤,并清洗污染的衣物。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果佩戴隐形眼镜,请立即摘掉。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若停止呼吸,应立即叫救护车,并请专业人员进行人工呼吸。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5.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00克/升(噻菌灵154克/升,精甲霜灵20克/升,咯菌腈2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