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异氰尿酸钠PD20120711
- 登记证号
- PD20120711
- 农药名称
- 二氯异氰尿酸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烟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6%
- 登记证持有人
- 古田县科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18
- 批准日期
- 6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异氰尿酸钠6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菇房 | 霉菌 | 6-8克/立方米 | 点燃放烟 |
将要消毒的施药场所加湿至空气湿度在85%以上,按空间立方计算用药量,用火星点燃本品,即可发出大量烟雾,密封30分钟为宜,对食用菌栽培中侵害极大的各种霉菌进行消毒。每季食用菌最多使用本品1次。
本品为二氯异氰尿酸钠烟剂,是食用菌菇房专用消杀用品。
1.接菌室要求密封性良好,远离人居100米以处; 2.操作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具,点燃后迅速离开烟熏地点,待烟雾散去后,方可进入接菌室操作,以防吸入烟雾; 3.不得与其他杀菌剂混合使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孕妇禁用。 7.药品及其废品不得影响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1.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慎防药粉溅入眼中,若溅入眼中可用大量清水冲洗; 2.若误食,应大量喝水稀释,携带此标签送医治疗; 3.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