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气雾剂WP20120079
- 登记证号
- WP20120079
- 农药名称
- 驱蚊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17
- 批准日期
- 1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避蚊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喷雾 |
距离皮肤15至20厘米处,缓慢喷洒适量产品并涂抹均匀。用于脸部时:将本品喷于手掌并均匀涂抹于脸部,避开眼部。勿直接用于脸部。勿接触眼睛和嘴部。
本品选用避蚊胺(DEET)为有效成分; 有效驱蚊长达6小时。
皮肤过敏者禁用。切勿撞击。 远离火源使用。用后洗手。 本品含酒精,对其过敏者禁用。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 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将空罐回收充装。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勿触及眼睛、嘴及受伤皮肤;若触及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 若刺激持续,携本品就医。 若有误食,不要催吐,大量饮水并及时就医。如皮肤过敏,请停止使用并用水清洗并就医。
产品为酒精配方,易燃,远离火源。远离儿童及宠物。 避免接触塑料、皮革、家具及合成纤维。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温度不能超过50度。勿受日晒,远离火源、热源。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共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