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20715
- 登记证号
- PD2012071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17
- 批准日期
- 65%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20-150克/亩 | 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旺盛期,用水量30-40升/亩。采用行间定向茎叶喷雾法施药。施药时避免药液接触果树叶片和嫩枝。
本剂为内吸型灭生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茎、叶吸收到植物体内,导致植株死亡。该药对多数杂草都有较好防除效果。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1、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施药时应控制喷头,避免药液接触果树,喷雾均匀周到。 3、喷药时注意天气变化,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翻地、放牧等。 4、草甘膦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时需用塑料容器。 5、施用过的喷雾器一定要清洗干净,以免施用其他农药时,对作物产生药害。 6、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脸等。8、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9、用清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除草效果。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药剂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儿童存放,并加锁。按危险品要求运输。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