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0680
- 登记证号
- PD20120680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17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6-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进行施药,7天后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2次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杀虫剂,残效期较长,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主要以胃毒和触杀为主。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的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该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家蚕、水蚤有毒,对赤眼蜂风险高,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