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20657
- 登记证号
- PD20120657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17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山药 | 炭疽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炭疽病 | 800-1200倍液 | 浸果 |
天晴时采收果实成熟度为75%-85%的香蕉后,于当天浸药一次,用药量以800-1200倍(稀释倍数)为宜,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于山药炭疽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在香蕉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在山药上的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毒性低,可有效地防治香蕉和山药炭蛆病引起的作物病害。
1.对鱼有毒,不可污染鱼塘、河道或水沟。 2.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本品吞噬和吸入均有毒,可经皮肤渗入,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皮肤。 3.本品为液体,开启时应注意药液撒漏。 4.施药器具在使用前、后需彻底清洗,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应密封妥善放置,空瓶应销毁。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应当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和洗胃,并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 密封包装,存储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温度不能超过50℃. 2. 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 3. 运输时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