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6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4-12 | 有效期至: | 2027-4-11 |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蓟马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63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啶虫脒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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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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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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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啶虫脒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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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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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用在蓟马若虫期施药。 2、稀释农药时应充分搅拌。 3、注意在傍晚时要,施药时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的喷雾。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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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啶虫脒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该产品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蓟马的理想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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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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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啶虫脒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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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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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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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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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4-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