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20631
- 登记证号
- PD2012063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恒源伟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11
- 批准日期
- 5%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0.8-14.4克/亩 | 喷雾 |
1.防治甘蓝小菜蛾,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脂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主要作用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本品适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使用本品后的甘蓝至少应间隔7天才能收获。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鸟类、鱼类、水生生物、家蚕、蜜蜂和赤眼蜂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症状,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清醒着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记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