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80-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3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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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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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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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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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均匀茎叶喷雾处理。 2、本品配制药液必须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洁软水,用泥水、脏水会降低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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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由植物的绿色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株和根部,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比较有效,可有效防除非耕地稗草、狗尾草、牛筋草、马唐、鸭跖草、反枝苋、藜、苣荬菜、播娘蒿、小蓟、香薷、苘麻、苍耳等多种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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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注意防止飘移,以免临近农作物受害。不同杂草的敏感程度不完全相同,应根据杂草种类、数量、草龄决定用量。 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4-6小时内遇雨水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3、施药前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严禁污染河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施药后5天内不可割草、放牧及翻地,以免影响药剂的传导使药效降低。使用本剂约14天后,杂草死亡,在此之前,不须重喷。 5、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冲洗。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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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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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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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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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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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7-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