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菊·四氟醚WP20170035
- 登记证号
- WP20170035
- 农药名称
- 氯菊·四氟醚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9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4%
四氟醚菊酯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外 | 蚊 | 1.67毫克有效成分/立方米 | 超低量喷雾;喷雾 |
| 室外 | 蝇 | 1.67毫克有效成分/立方米 | 超低量喷雾;喷雾 |
本品兑水稀释20倍进行超低量喷雾;或兑水稀释80倍进行常量喷雾。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用于室外环境的喷洒,能有效防治蚊、蝇害虫。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药雾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肥皂水冲洗裸露部位皮肤。 2.本品对蜜蜂、鸟、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 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携此标签就医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贮存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