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羧·炔草酯PD20170646
- 登记证号
- PD20170646
- 农药名称
- 苄·羧·炔草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9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乙羧氟草醚5%
炔草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茎叶喷雾 |
1、在小麦2叶期至拔节前均可施药,亩对水30公斤见草喷雾,防治适期在杂草2~4叶期。 2、每季最多施药1次。 3、杂草量大或草龄较大时,应使用登记批准高剂量。 4、大麦或燕麦田不能使用本品。
本品是由炔草酯、苄嘧磺隆和乙羧氟草醚复配的小麦田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杀草谱广,耐雨水冲刷,使用适期宽。按使用技术要求施药,对小麦和后茬作物安全。能有效防除野燕麦、看麦娘、硬草、菵草、棒头草等禾本科杂草及猪殃殃、大巢菜、牛繁缕、泽漆、婆婆纳、碎米荠、稻槎菜、野老鹳草、泥胡菜等阔叶杂草。
1、在大多数杂草出苗后施药效果最佳,一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用药在晴天进行,施药时气温≥10℃。 2、喷雾时药液不可漂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出现药害。 3、低温干旱时杂草死亡速度变慢不必重复施药。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5、施药后及时清洗喷雾器械。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1、误食: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诊治,可用医用活性炭配合足够的水饮用,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3、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4、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