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0622
- 登记证号
- PD20170622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9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400-6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使用时直接兑水稀释,以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杂草茎叶喷雾。 2.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 3.一般使用1次。
本品属瞵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1] 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使用推荐的高剂量。[2] 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 喷药后4小时内降雨,药效会降低,可酌情补喷。[4] 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6] 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不要污染水源、水系及污染食物和饲料。[7]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