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0612
- 登记证号
- PD20170612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立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9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9月20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700-1160克/亩 | 茎叶喷雾 |
1. 适宜施药时期:杂草营养生长期至开花前期。 2. 使用方法:晴天、气温较高、无风或微风环境下,对杂草进行定向茎叶喷雾。
本品为膦酸类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内吸作用。施药后时间杂草体内铵代谢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杂草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无刺激作用。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 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