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70573
- 登记证号
- PD20170573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精典之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9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8-1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是与传统杀虫剂作用机理不同的一种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是阿维菌素的衍生物。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园、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资混合。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完本品,包装物不得随便丢弃,不得用于盛放农产品或其他食品,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有: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叶根糖浆,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