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70542
- 登记证号
- PD20170542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4-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1. 于蚜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 安全间隔期为41天,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4.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毒性低。能够用于防治柑橘树蚜虫。
1.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 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 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及皮肤;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 此农药使用后应将包装物交回销售者。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 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2. 本品应远离火源、热源。3.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4. 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